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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人代会的人员排序和座次安排
- 作者:宋欣国 文章来源:http://lards.bokee.com/1501345.html 发布日期:2007-06-16 浏览次数: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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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以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一般来说,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军分区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列席会议。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并推选团长、副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预备会,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并通过会议议程。主席团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
在筹备人代会过程中,主席团成员的排序及各种会议的座次安排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马虎不得。笔者根据多年实践,对人代会期间的人员排序及座次安排谈点粗浅看法。
一、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
《地方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
《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各方面人士组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政府领导人员、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参加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以后各次会议不宜参加。
(一)、主席团成员的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应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同志组成:
1、市委常委中不担任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领导职务的同
志;
2、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3、 各代表团团长,开发区、试验区负责人;
4、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每次会议安排2至3名)
5、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
6、人民团体、部队、武警代表,
7、 拟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人员。
(二)、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组成
大会秘书长一般是由主持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
大会副秘书长由市人大常委会正副秘书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宣传部副部长约7人组成。
(三)、主席团成员的排序
大会主席团成员一律按姓氏笔划为序。(见附录一:)
(四)、主席团会议的座次安排
1、回字型排列。大会预备会后,大会的各项工作都由主席团领导。一般来说,整个会议期间要召开5、6次大会主席团会议。参加主席团会议的人员有法定和列席两种,因此,在排列座次时,主席团成员一般是固定的。在有条件的地方,会场应排“回”字型。上方是主席台,按照居中原则(以居中人为中心,居中人的左方为上,右方次之)。市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在主席台上就座;左右两排(以主席台居中人为准)可按姓氏笔划一左一右排列其他主席团成员。
2、上下排列型。如果受会场的限制,也可将主席团会场排成上下型。上方为大会主席台,其排序按居中原则。下方的第一、二两排是主席团成员的座位,其排序应以姓氏笔划从左到右依次排列,这时不应该采用居中原则。第三排为大会副秘书长一府两院列席人员,按居中原则排序。最后一排为大会工作人员和记者席位。
二、大会执行主席
一般来讲,主席团成员每人都要轮流当一次大会执行主席。如果在大会主席团成员中有拟任人员时,要在大会选举后的全体代表大会中担任一次大会执行主席。大会常务主席应担任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布式的大会执行主席。中间的全体代表会议,常务主席可分组与其他主席团成员一起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大会执行主席的座次安排一律按居中原则。
三、列席人员
人代会列席人员一般由法定列席和决定列席两种。法定列席人员由市政府组成人员,军分区司令、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列席人员一般由驻本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市政协会议的全国、省政协委员。出席市政协会议的全体委员,市委有关单位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负责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负责人,中央、省属处级以上单位负责人,部队负责人等。决定列席人员应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四、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
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有两类,一是大会主席团成员,二是不是主席团成员的市级领导。按照贯例,不是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的人员大概有六类:一是市委常委中担任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二是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三是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四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五是刚刚退下来的上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六是拟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一般来说,市级人代会在主席台就坐的人数应控制在60人左右。
五、代座位安排
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代表至少要开五次会议,因此每次会议各代表团和代表的座位不能一成不变。
代表团座位安排原则:前几排是各代表团副团长(县区长和人大常务副主任)、县区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直代表、县区副县长和副处以上党政负责人。其他代表可按姓氏笔划为顺排列;第一次会议,可按代表团的顺序和代表的姓氏笔划依次排座。第二次会议应从左向右移动两个代表团,以后依次类推。
代表座位安排原则:第一次全体会议可按代表姓氏笔划从前到后依次排列。第二次会议应把代表按姓氏笔划从后到前依次排列。第三次会议代表代表可从正中分开,前后颠倒。第四次会议代表再次从中分开,前后再颠倒一次。第五次会议回到第一次会议的座次。
六、召集人会议座次安排
参加人员:召集人会议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代表团第一召集人,大会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参加。
座次安排的原则是:主席台按居中原则,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左右两排按领导排序,一左一右排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各代表团第一召集人;下面一排按居中原则一左一右依次排列大会副秘书长和各组负责人。
各代表团第一召集人排序原则:可按市委、市政府对所辖县区的排序进行。
副秘书长和各组负责人均按大会筹备方案的排序依次排列。
七、大会预备会
大会预备会主要是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通过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单;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会委员、委员名单。因此,大会预备会议在主席台就座的人员应该是上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在主席台就座的市委、政府、两院领导和其他主席成员一律安排在大会前排就座,全体代表按区域不对号入座。
(一)主席台的布置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台布置要庄严、肃穆。主席台墙后正中悬挂国徽,两边竖十面红旗,布置松柏;台口摆三层不同颜色的花卉;上方挂“××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红底白字(老宋体)大幅横标。会场后面应悬挂巨幅标语。
大会主席台不设报告席,只在左侧摆立式话筒,供播音员宣读各种名单和决定用。
根据预备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这一规定,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应该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
大会预备会的座位安排按居中原则。
9 7 5 3 1 2 4 6 8 10
(二)会场布置
参加大会预备会的主要是全体市人大代表,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参加预备会。由于大会主席团成员尚未经过预备会选举,在此之前,大会主席团成员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在台上就座以外,其他市领导要安排在台下前排就座。台下只分领导席和代表席两大类即可。
1、前排领导席。会前,会务人员要将参加大会预备会并在台下前排就座的市领导名单打印好,在入会时分发到每位领导手中。代表进入会场时,工作人员要在台下前排两则站好,提醒其他代表不要坐入领导席。市领导的座位按影剧院的座位号对应领导排序就座。
2、代表座位。预备会的主要内容是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预算和议案两个委员会人员名单,时间大约半小时。会议代表人数根据上报的各代表团出席会议人数,不需要清点人数。代表可按事前安排的坐区不对号入座。
九、全体代表会议
全体代表会议主要是听取“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的六大工作报告以及选举等任务。在大会主席台就的除大会主席团成员以外,还有不是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的市长、副市长,在市政府组成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市委常委,市政协副主席,法检两长,上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等。
座次安排原则是:前排为大会执行主席,第二排起为大会其他主席团成员和在主席台就坐的人员。按居中原则排座。
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排座是相同的,前排大会执行主席均为市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副主任、秘书长,中间的两至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应按执行主席分组名单依次排座。
九、大会席卡的制作
大会席卡制作要根据会场而定,一般来说,除在大会主会场设临时主席团会场外,还应有固定的大会主席团会场,加上大会主席台,一共要准备两套大会主席团成员的席卡,一套在主席台就座人员的席卡。
席卡的上方应印制国徽,姓名的字体可用等线黑体或新魏碑体为宜。
列席人员、政协委员和各代表团站位牌的字体应为长型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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